改编权的行使方式和限制有哪些?
发布于:2019-06-26 12:22:27
因改编作品是改编人独创性的智力成果,其源于原作品,但又不拘泥于原作品。在保留原作品基本表达、部分元素的前提下,也应给改编人留有充分的创作空间。   查看全文>
使用改编后的作品是否需要取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
发布于:2019-06-26 12:22:00
经改编后形成的新作品,因融入了改编人的独创性智力劳动而形成新的表达,构成新作品并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查看全文>
对他人的文学作品进行改编,是否应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并支付报酬?
发布于:2019-06-26 12:21:19
改编权指改变原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改编权只属于作者本人,如果改编他人作品,必须经过作者的同意,并就改编事宜签订详细的许可合同并支付报酬,以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查看全文>
创作性的标准似乎很难把握,需要有多高的创作性才能成为“作品”?
发布于:2019-06-16 11:14:30
一是付出一点劳动就有创造性的“额头出汗”原则,现在已经基本被抛弃了;二是德国等欧洲大陆国家对创作性有较高的要求;三是折中的观点,也就是有一定的或者基本的创作性就可以。   查看全文>
如何判断表达是否具有独创性?
发布于:2019-06-16 11:13:43
独创性是作品的核心概念,没有独创性就不能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但是著作权法和实施条例都没有明确独创性的定义,有时法院也会有不同的认识。   查看全文>
那强调文学、艺术、科学领域的作用是什么呢?
发布于:2019-06-16 11:12:43
之前很多人在谈到作品这个概念时,不太重视领域的问题,但领域的限定恰恰是非常重要的   查看全文>
《指南》中为什么特别强调作品应该是“自然人的创作”?除了人还有谁可能创作“作品”?
发布于:2019-06-16 11:11:03
作品是创作产生的,是人的智力成果,创作的过程就是把我们内心的思想和情感,借助一定的符号外在化表现出来,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心理和实践活动,只能靠人的思维实现,也就是说创作只能是自然人来完成的。也有人说“不是有法人作品吗?”我们这里强调的是创作的事实行为,法人作品是拟制法人作为作者,其作品本身也是自然人创作完成的。   查看全文>
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的定义是什么?
发布于:2019-06-16 11:10:08
作品是著作权法最核心、最基本的概念。著作权法第三条用列举的方式呈现了作品的概念,“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并列举了9个类型的作品。   查看全文>
授权许可合同中约定了非专有使用权的,还能就同一作品和第三方签订专有使用权吗?
发布于:2019-06-14 09:56:58
不可以。授权许可合同中约定被授权方有专有使用权的,被授权方有权在授权范围内独家使用该作品。如果这个作品本身已经签订过非专有使用权授权合同,那么权利人就应该注意在先授权到期或回收前,不要签订会导致授权冲突的授权协议。对此,建议权利人提前做好授权计划,在作品对外授权过程中做好授权管理,以便更充分的对作品进行开发利用。   查看全文>
作品授权许可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发布于:2019-06-14 09:56:08
作品授权许可合同除了一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外,应明确约定授予的权利内容、是否是独家授权,授权是否可转让以及授权的期间和地域等。   查看全文>
委托创作合同忘记约定著作权归属的,法律有什么特别规定吗?
发布于:2019-06-14 09:55:23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如果委托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在后者情况下,委托人享有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使用作品的权利;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   查看全文>
著作权合同具体包括哪些种类的合同?
发布于:2019-06-14 09:54:35
著作权合同是对著作权使用、转让、质押等相关联事由进行约定的一系列合同的总称。如果以著作权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作为切入点,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在作品创作完成前签订的,约定著作权归属及创作要求的《委托创作合同》、《拍摄(摄制)合同》等;2.作品创作完成后,约定著作权使用、再创作方式及收益分配的《作品授权许可合同》、《作品改编协议》等;3.约定著作权权利转让或设立质押的《著作权转让协议》、《著作权质押协议》等。   查看全文>
如果我想要取得某个作品著作权或授权他人使用我的作品,是否一定要签订著作权合同呢?
发布于:2019-06-14 09:53:12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否则我们建议针对上述事宜的约定都签订书面合同。这既是著作权的权利性质决定的,也是著作权法强调的。从权利性质上来看,著作权是无形财产权,作品虽然需要固定在载体上,但是它的价值并不像有形...   查看全文>
“美术作品”与“图形作品”有什么区别?
发布于:2019-05-17 10:19:26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规定: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由图形作品的定义可以看出,美术作品与图形作品的区别主要在于,一般的美术作品是有审美意义的作品。其创作的目的是为了表达某种情感或者供人们欣赏,给人以艺术上美的享受。而图形作品主要服务于实用功能。其创作目的是为了指导人们的生产实践或者为了说明某一事物的原理和构造。   查看全文>
“字体”应该属于什么作品?
发布于:2019-05-17 10:19:02
这里要分两种情况。第一种,已经超过著作权法保护期的字体,比如我们常用的黑体、宋体、楷体等。这些字体的著作财产权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第二种是自己创作的达到独创性要求的字体,比如徐静蕾的“静蕾体”等。这些字体的作者对单个字的基本笔画做出了改变和创作。比如作者对字的横、竖、撇、捺的拉长缩短、加粗和变细、弧度和弯度的调整等富有艺术性的创作,以及颜色的选择和变化。这些具有独创性的变化使该种字体拥有了美术作品的艺术美感,所以可以按美术作品的类别进行登记。   查看全文>
通过制图软件创作的效果图是什么作品?
发布于:2019-05-17 10:18:13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于作品的定义为: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由此可以看出,作品是作者通过创作这种劳动产生的智力成果。具体来说,美术作品不仅包括作者直接手绘创作得到的作品,也包括作者运用制图软件创作出来的作品。运用某一工具创作的作品仍然是该作者的智力成果,展现出的还是该作者对自己作品独特的创作和取舍,是有独创性的。所以,运用制图软件创作的效果图满足法律上对作品的要求,在登记中,可以作为美术作品进行登记。   查看全文>
表情包是什么作品?
发布于:2019-05-17 10:17:47
静态表情包属于美术作品。现在流行的表情包中,有一些是作者经过自己的创作所产生的作品。这类表情包具有独创性,构成著作权法所称作品,并且满足了美术作品的特征,可以按照美术类进行登记。而动态表情包则要按照“电影和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来进行登记。   查看全文>
美术作品包括哪些?
发布于:2019-05-17 10:17:21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对美术作品做出了如下界定: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在作品著作权登记中,绘画、书法、logo、漫画都是常见的美术作品。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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